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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依法履行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老大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处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局机关一家独立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0.0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6.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4万元,今年危化监管专项和行政许可专项合并其余和去年保持不变,均为延续项目,举报奖励基金增加到1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是我局为完成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和更好的指导督促检查街、镇安监站工作的必要保证。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数据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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