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法履行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处工商贸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局机关一家独立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经费支出。
(一)收入决算,2014年年初决算数3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22.8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年初决算数282.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5.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77.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6.43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是我局为完成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和更好的指导督促检查街、镇安监站工作的必要保证。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因为2014年度本局招待费预算5.2万元,本年度因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决定,实际招待开支0.82万元。2014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实际支出7.1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不必要的用车。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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