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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1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网络;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

  2、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督查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

  3、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牵头组织、协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负责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7、负责全区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其他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登记、备案、审核、审批、认定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生产资格考核;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及职业安全培训情况。

  9、负责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0、指导、协调、监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

  1.局机关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83.1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5.9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383.1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5.9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326.8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5.3%,人员经费27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56.3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4.7%,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安委会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安委会日常工作支出;安全教育培训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六月份“安全生产月”一系列活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许可及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换证及专项整治行动等;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经费及事故调查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隐患排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举报奖励基金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党建经费2.33万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日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8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5.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8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4万元,较上年增加103.64万元;项目支出56.33万元,较上年增加2.3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6.17万元,较上年增加30.1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区安监局整体支出383.1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54万元,其中:安委会工作经费项目9万元;安全教育培训经费项目11万元,“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经费项目8万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及专项整治经费项目5万元,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经费项目5万元,隐患排查整治经费及事故调查经费6万元,举报奖励基金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xlsx_(017)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x

长沙市天心区安监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xlsx017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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