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征地办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天心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是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正科级常设机构(区长办纪[2008]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编发[2008]16号),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室等三个部门。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9人,其中编制人员6人,临聘人员3人。
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的规定,天心区征地办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征地方案;
2、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3、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1、2016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7.6万元。
2、预算支出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车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目一致。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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