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征地办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天心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是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正科级常设机构(区长办纪[2008]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编发[2008]16号),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室等三个部门。2014年年末在职人员9人,其中编制人员6人,临聘人员3人。
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的规定,天心区征地办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征地方案;
2、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3、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本部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336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77.41万元,其他收入1191.7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1787.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2.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594.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征拆工作经费、解决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遗留问题等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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