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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区内约482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79棵古树、18万株行道树以及2个市管公园,26个区管社区公园、68个社区及公共绿地内的园林设施和绿化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死危树砍伐、树木移栽、协助市城管局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负责宣传和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及爱绿护绿活动;负责区内园林式、花园式单位的指导、评比、推荐、申报和检查;负责全区造绿大行动工作的组织开展;负责辖区内社区公园的建设以及参与城乡接合部的整治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正式干部职工143人,包括在职76人、退休67人。内设1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党政办、计财科、绿委办、行政审批科、数字化督查科、绿化维护科、物资设施科、采购办、风光带南段管理办公室、风光带北段管理办公室、维护一公司、维护二公司、维护三公司、维护四公司、工程科、景观轴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办公经费及维护主次干道、湘江风光带、贺龙体育馆、省府景观轴、社区公园的费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费用、日常绿化维护、临聘人员社保、生产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1091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435.0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7.25%,其他收入2484.5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2.75%。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3308.8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工程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0250.79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87.2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工程项目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4553.6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4.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89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262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5697.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5.58%,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天心区屋顶绿化项目工程、2017年社区公园、湘江大道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高云建材市场围而未建专项整治、新谷路(天心区段)两厢绿化提质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8435.09万元,较上年增加3068.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435.09万元,较上年增加306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9.83万元,较上年增加1125.29万元;项目支出391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943.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6.9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09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减少不合规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9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09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重,公务车使用机会多,燃料费增加;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严重,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25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01.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74辆,含28辆电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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