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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5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全区各级工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好职工服务、维权帮扶工作;实施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致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引导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倡导者;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总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搞好工会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运经验,创新工会理论,发展工运事业。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区总工会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机关。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238.4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238.4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1.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工会工作者工资补助方面;专项项目支出139万元,主要为劳模专项基金23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7万元,工会经费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区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思想的推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未发生增减变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总工会.xls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总工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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