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全区各级工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好职工服务、维权帮扶工作;实施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致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引导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倡导者;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总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搞好工会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运经验,创新工会理论,发展工运事业。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区总工会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机关。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数226.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2.22万元,主要是因为全区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运行费用与司机相关费用。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226.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5.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50.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项目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工会工作者工资补助方面;专项项目支出141万元,主要为劳模专项基金23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7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年减少12.22万元,主要是因为全区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运行费用与司机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较上年减少6.1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车运行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根据厉行节约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因为无公务用车,无运行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都进行了压缩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150.4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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