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全区各级工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好职工服务、维权帮扶工作;实施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致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引导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倡导者;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总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搞好工会情况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运经验,创新工会理论,发展工运事业。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区总工会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机关,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26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3.08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3万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的调整,另一方面是专项资金的增加,劳模专项经费增加10万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补助8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251.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46.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工会经费99万元,劳模专项基金22.69万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补助8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7万元。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3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在基本支出上节约9.5万元,项目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8.33万元,主要为劳模专项经费增加10.33万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补助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08万元,较上年增加19.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75万元,较上年增加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6万元,较上年减少9.5万元;项目支出146.69万元,较上年增加18.3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4.5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98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31万元,主要是因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降低。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5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16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因公出境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1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使用频率降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万元,较上年减少8.47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科学统筹,将各项费用精简压缩。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6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146.69万元。涵盖本单位项目支出的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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