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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领导全区的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依法对区内各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和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教育、引导全区团员青少年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适应天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区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学习创新等各类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协助承担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全区青少年权益等相关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全区在校学生、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依托社区,整合资源,为社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团结全区各族、各界、各党派和一切爱国青年人士,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区青联在民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开展青少年对外交流活动。

  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全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选拔、培养和输送青年干部。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1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129.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天心区文化创意创业空间租赁费用专项2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支付天心文化创意创业空间租赁费用;大团委工作专项工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团委工作经费;一般项目工作经费共计43.5万元用于团区委全年活动项目工作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

  团区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团委预算公开.xls

团委预算公开.xls  
团委预算公开附件1-8.xls  
2016年预算公开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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