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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天心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领导全区的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依法对区内各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和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教育、引导全区团员青少年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适应天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区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学习创新等各类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协助承担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全区青少年权益等相关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全区在校学生、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依托社区,整合资源,为社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团结全区各族、各界、各党派和一切爱国青年人士,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区青联在民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开展青少年对外交流活动。

  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全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选拔、培养和输送青年干部。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15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0.89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7万元,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150.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5.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04.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大团委工作经费专项28万元,主要用于下拨14个街道团工委工作经费;天心青年文化创意创业空间租赁费25.51万元,主要用于贺龙创意创业园区场地租赁费用。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9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9万元,较上年减少37.8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5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项目支出104.86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7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71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9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出车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21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8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出车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万元,较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6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9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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