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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领导全区的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依法对区内各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和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教育、引导全区团员青少年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适应天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区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学习创新等各类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协助承担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全区青少年权益等相关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全区在校学生、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依托社区,整合资源,为社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团结全区各族、各界、各党派和一切爱国青年人士,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区青联在民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开展青少年对外交流活动。

  坚持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全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选拔、培养和输送青年干部。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1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3.08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8.6%,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4%。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65.19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8.89万元,包含2017年一节一会志愿者活动费用增加3万元,换届经费15万元,西部志愿者工作经费7.3万元,区域化团建工作经费6万元,学习雷锋活动工作经费5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74.99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开展了一次“in南城”青年创业就业主题活动。其中:

  1、基本支出:58.5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16.4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6.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大团委工作专项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下拨14个街道团工委工作经费;区域化团建工作经费6万元,学习雷锋活动经费5万元,用于组织团建活动及学雷锋等主题活动;天心青年文化创意创业空间租赁经费31万元,主要用于贺龙创意创业园区场地租赁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67.64万元,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1万元,较上年增加9.75万元;项目支出116.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5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56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车改汽油费退回产生。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5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车改汽油费退回产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6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印刷费减少0.16万元,差旅费减少0.29万元,培训费减少0.15万元,维修费减少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6万元;邮电费增加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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