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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工商联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28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是:参与区域内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做区域内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做人士中,推动;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做好创业富民有关工作;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市天心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16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8.38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6.52%,其他收入5.7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48%。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50.4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56.75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5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140.7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9.8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5.9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18%,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3万,参政议政2.93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58.38万元,较上年增加45.8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2.42万元,较上年增加5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7万元,较上年增加61.01万元;项目支出15.95万元,较上年减少2.8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0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6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6月份本单位工作人员兰飞参加了由市工商联组织的赴国外进行商会交流、招商引资活动,产生了因公出国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7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6月份本单位工作人员兰飞参加了由市工商联组织的赴国外进行商会交流、招商引资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后单位的公车都统一上交区里统一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万元,较上年增加3.8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9月28日

长沙市天心区工商业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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