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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5-02-02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据《长沙市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天办发[2002]56号)文件,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及时反映残疾人需求,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

  3、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帮助残疾人。

  4、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努力为残疾人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拟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的收入主体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基本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康复、困难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27.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27.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86.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部门接待、公务员医疗、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事业):31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区财政代扣区直、街道、事业等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0万元,是各区直部门、街道、事业等单位2014年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区残联代缴入国库的经费。困难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全额救助经费50万元,是根据《天心区困难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全额救助办法》(天政办发[2008]12号)和《天心区残疾人困难救助办法》(天政办发[2010]53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给予学费全额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3.7万元,是根据《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65号)文件精神,给予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50元/月/人的补贴。

  3、残疾人康复12.5万元,指区政府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求,提供的经费保障,对残疾人、设备的购置、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康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工作的扶持等。

  4、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支出:11.92万元,指对在职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助。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5年2月2日

2015年预算公开附件1-3.xls

2015年预算公开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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