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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28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依据《长沙市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天办发〔2002〕56号)文件,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及时反映残疾人需求,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

  3、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帮助残疾人。

  4、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努力为残疾人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拟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单位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004.8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59.42万元,主要是因为对比上年度上级各类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525.12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3.0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代缴天心区区直各部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因政策变动,代缴工作延迟至2018年完成。

  其中:

  1、基本支出:182.8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7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342.3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8%,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02万元,残疾人康复支出184.07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06.5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71.05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6.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975.62万元,较上年减少74.8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88.45万元,较上年减少4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1万元,较上年增加20.15万元;项目支出1305.64万元,较上年减少491.8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8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8万元,较上年减少3.27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全年没有公务车,并且实行接待费用厉行节约制。其中:公务接待费1.8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主要是因为实行接待费用厉行节约制;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动,较上年减少2.9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11月公务车改革后停止使用公务车,1-11月有公务车费用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没有参加出国(境)团。公务接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9.2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上年结余14.49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6.67万元,较上年减少11.3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是因为全年单位继续实行厉行节约政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无所属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7年未采购车辆、未采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采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28日

长沙市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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