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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位于天心区中部,东邻芙蓉南路,与雨花区接壤;南靠南二环,与新开铺街道相邻;西亲湘江之水;北接赤岭路、殷家冲路,与金盆岭街道、裕南街街道交界,总面积3.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万余人,流动人口1.26万人。街道办事处驻所书院南路423号,下辖白沙花园社区、新丰社区、芙蓉南路社区、南大桥社区、广厦新村社区、书院路社区6个社区和新开管委会1个管委会,共有1个社区党委,1个社区党总支,4个社区党支部,1个机关支部和1个退休支部,直管党员850人。

  (二)职能职责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加强街道财源建设,配合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2.指导社区、管委会工作,宣传教育居民履行宪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义务,密切政府同居民群众的关系,组织居民参加社区事务与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民主自治。

  3.落实社会保障基本政策,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计划,做好住保、低保、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拥军优抚、社会救助等工作。

  4.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社区服务的规划及措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区服务向产业化、自治化发展。

  5.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城建、规划、国土、园林、环保等工作。

  6.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7.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单位、社区和管委会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8.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同区司法部门加强司法所管理,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1.局机关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下设科室10个。其中:党政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建城管办公室(下设食安所)、公共服务中心、公共监管中心(安监站)、财政所、司法所。

  人员情况:单位总人数174名。其中:在职人员36名,(含在职在编人员30名(2017年退休两名),学生干部5名,军转再就业人员1名,政府雇员1名,司法所所长1名)退休人员39名,临聘人员25名,(含环境监督管理人员1名、司法专职人员3名、文化站站长1名、工会专干1名、街道聘用人员19名)城管协管57名、综管人员16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70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542.5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8.71%%,其他收入1498.38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1.29%。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268.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有变化。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6481.29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04.44万元,主要是因为主要是项目支出有变化。其中:

  1.基本支出:1363.1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1.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6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0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5118.1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8.97%,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无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542.52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0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062.3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95万元,较上年减少476.95万元;项目支出4299.43万元,较上年增加149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3.2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79万元,较上年下降21.4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上交。其中:公务接待费3.2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79万元,较上年减少6.5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上交;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减少14.8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上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42批次,405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3.99万元,与上年一致。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3.99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17.82万元,主要是因为取数口径不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9日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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