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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干部的培养、考核、推荐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街委经济全面管理;制定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加强街道国有、集体资产以及社区(村)的内部审计,监督街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加强街道财源建设,增加街道的财政收入;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及大托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公共监管中心、大托铺街道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49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1.8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5%,其他收入760.4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5%。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1272.1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在编干部比去年多2人;2018年预算增加了综管队员、城管协管员、文化站站长、环境监管人员、司法专干、专职调解员及社区矫正专员工资及保险经费。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4038.43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9.7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的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1255.9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2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22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782.4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8.89%,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项目支出共计918.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各行政村的经费补助,各行政村党建惠民的项目,非法洗砂复绿204.8万元,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资金10万元,城市管理考核奖励金16万元,一所两队排水设施工程款41.44万元,长塘险段征拆费用17.19万元,长财综指4号扶持资金45万元,长财行指30号市人大代表活动室经费5.1万元,大托小镇美食节工作经费10万元,文明创建经费19万元,路灯亮化工程36.63万元,解放垸长塘险段出险点治理工程房屋拆迁费46万元,三边四绿造绿工程款54.16万元,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临时占地补偿款23.62万元,防汛经费7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建设资金70.34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2万元,长财农指140号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经费(归还国库垫付款)60万元,长财外指67号限上商贸企业专项资金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201.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40.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3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57万元,较上年减少80.86万元;项目支出2184.69万元,较上年增加1357.8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5.3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减少5.82万元,主要是因为区车改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14.72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的公务接待费包括了拆迁指挥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58万元,较上年减少6.22万元,主要是因为区公车改革相关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162批次,245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城管洒水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1602万元,较上年减少297.03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费用的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21.9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3.84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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