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街道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干部的培养、考核、推荐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街委经济全面管理;制定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加强街道国有、集体资产以及社区(村)的内部审计,监督街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加强街道财源建设,增加街道的财政收入;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15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二级机构具体为:大托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公共监管中心、大托铺街道财政所;内设科室具体为:党政办、创建办、党建办、城建办、经济(财源)办、农水办、财政所(含会核中心)、纪检(群工)办、社会事务办、卫计办、综治办、司法所、人武部、城管办(含环保办)、安监站。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2)人员情况。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4人,临聘人员26人,区委派人员6人,城管综管队员3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及大托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公共监管中心、大托铺街道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村级组织运转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02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8.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转业士官2人收入,税收分成增加,增加了临聘人员、综管队员、协管队员及区直各部门下派人员工资保险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202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28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65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82万元,农林水支出1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8.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转业士官2人支出,增加了临聘人员、综管队员、协管队员及区直各部门下派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020.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1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独生子女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8.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38万元;兵役征集1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6万元;法律援助2万元;防汛6万元;工会事务5万元;国防教育0.5万元;行政运行2万元;机关服务9万元;基层司法业务27.04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0万元;计划生育服务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0.68万元;民兵2万元;农村道路建设5万元;农村环境保护1.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8万元;普法宣传0.5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1.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0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其他国家安全支出0.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7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1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3万元;人民防空0.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8万元;特别业务39.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33万元;专项普查活动6.32万元;宗教事务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大托铺街道办事处及大托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公共监管中心、大托铺街道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1.83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上升5.18%,主要是因为增加转业士官2人,增加办公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公车改革,我街道公车已上交区级部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大托铺街道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808.27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项目633.27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项目125万元;党建惠民项目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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