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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1-31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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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生、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4、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管理工作,承当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6、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职责。

7、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8、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9、保障社区(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社区(村)自治平台,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村民)参与社区(村)建设、管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一是取消城区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将街道工作重心转为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二)机构设置

1、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1个内设科室组成,无二级机构。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内设科室具体为:党政办、基层党建办、城管一办、城管二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农办、网格化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纪检办公室。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2、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61,在职人数152,其中:在岗人数51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01【其中:临聘人员19人(含食堂工作人员5人)、下岗志愿兵和转业士官3人、借调人员14人、区下派党建专干1人、低保专干6人(街道3人,到村3人)、社保专干6人(街道3人,到村3人)、文化专干1人、环保专干2人、专职调解员及社区矫正专干3人、物业专干5人(街道1人,到社区4人)、综管队员15人、城管协管员20人、农残检测员3人、残疾人专干1人、财税协管员2人】。离退休人数30其中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街道办事处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街道办事处及内设科室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村社区惠民项目和城市维护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404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43.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71.1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税收分成200余万元、社区直管党员和农村党员活动经费19.88万元、区管河流巡查保洁员经费17.50万元、小微水体资金补助15万元、两保专干人员及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404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8.1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9.0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5.10万元,农林水支出33.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7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且计生干部工资待遇并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别不再单列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6.21万元;因减少了司法所创建经费及司法专干工资待遇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别作为基本支出予以保障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8.37万元;因文化专干工资福利待遇提升导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11万元;因低保、社保专干人员及工作经费预算由区直部门调至街道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8.41万元;因计生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并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别不再单列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4.31万元;因环保专干工资福利待遇提升导致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52万元;因增加了社区配套经费预算导致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8.37万元;因取消了60号令拆迁人员缴费预算并减少了农林水利项目预算导致农林水支出减少151.96万元,因取消了跨线桥值守导致交通运输支出减少59.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043.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7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66.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村、社区惠民资金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抓民生实事,增进群众福祉等方面;街道运转工作经费支出764.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工作正常运转,各条线工作顺利推进等方面;城市管理维护经费950万元,用于保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抓品质提升,消除城乡面貌的脏乱差,保卫蓝天绿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南托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72万元,上升22.4%,主要是因为物价水平上涨导致印刷费、劳务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8.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托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南托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4043.7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866.50万元,其中:村、社区惠民资金项目152万元;街道运转工作经费项目764.50万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项目9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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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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