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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7个二级机构及17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财政所、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太平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科室具体为:纪工委办公室、党工委(行政)办、文明创建办、人民武装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维稳综治办、计划生育办、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办、统计站、司法所、机关事务办、城管办、城建办、处遗办、征收办。全部纳入2018年的部门决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6人,在职人数56人,其中:在岗人数56人;政府雇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9人;离退休人数4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包括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机关,内设:纪工委办公室、党工委(行政)办、文明创建办、人民武装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维稳综治办、计划生育办、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办、统计站、司法所、机关事务办、城管办、城建办、处遗办、征收办等17个科室。

2、包括街道牵头负责的征拆项目,具体为:太平路项目一、二期,碧湘项目一二期,火宫殿项目,新下河街项目,文津巷项目,西文庙坪项目。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802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849.28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8%,其他收入6172.0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2%。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8410.1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经街道转拨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款增加,街道2018年有机更新项目增加,惠民资金、区下派人员经费等专款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数26233.12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25.3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经街道转拨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款增加,街道2018年有机更新项目增加,惠民资金、区下派人员经费等专款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9669.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1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258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6563.5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3%,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党组活动专项38.62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组活动等方面;文明创建工作经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迎国检;绿色网吧维护专项2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绿色网吧维护;其他文化支出专项19万元,主要用于网吧关停补助、文化站补助;老龄事务专项0.57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社区提质提档专项经费134.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所辖社区提质提档建设;退役军人专项0.47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军人信息采集;雷锋超市专项1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雷锋超市建设;残疾人工作专项1.3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项支出;计生专项5.3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六次服务调查及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社保低保专项199.6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低保专干工资保险及工作经费;城乡建设专项1282.1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景区化环卫外包;安全生产专项1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留守机构移交专项经费4.04万元,主要用于留守机构湖南电梯厂日常经费;政协委员专项0.7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联络经费;街道转拨项目征收补偿款专项10234.61万,主要是经街道转拨用于征收项目拆迁补偿;转拨社区2017年度租金157.83万元,主要是经街道转拨社区物业出租收入;转拨社区拆迁款专项1041.85万元,主要是社区物业征收补偿款;五一商圈专项23.5万元,主要用于五一商圈整治方面;城管城建专项320.1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有机更新项目;十强街道奖励20万,主要用于十强街道建奖励;财税考核专项1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财税考核;所有款项均严格执行了专款专用。其他支出346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配套社区各项经费、专项配套经费;各征拆项目款项等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1516.87万元,较上年增加6353.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经街道转拨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款增加,街道2018年有机更新项目增加,惠民资金、区下派人员经费等专款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741.85万元,较上年增加647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8.5万元,较上年增加2123.93万元,主要是因为经街道转拨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款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6243.35万元,较上年增加4348.09万元,主要是因为经街道转拨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款增加。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街道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32.41万元,较上年增加298.85万元,主要是因为街道新增有机更新项目,城管城建、设计监理经费增加。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20.17万元,较上年增加286.61万元,主要是因为街道新增有机更新项目,城管城建、设计监理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5.14万元,较上年增加2062.42万元,增长394.56%。主要是因为与上年统计口径不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7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5.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8.4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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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决算-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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