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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1-31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7个二级机构及17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财政所、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太平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科室具体为:纪工委办公室、党工委(行政)办、文明创建办、人民武装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维稳综治办、计划生育办、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办、统计站、司法所、机关事务办、城管办、城建办、处遗办、征收办。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6人,在职人数56人,其中:在岗人数56人;政府雇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9人;离退休人数4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事处本级、7个二级机构及17个科室。行政单位具体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财政所、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太平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科室具体为:纪工委办公室、党工委(行政)办、文明创建办、人民武装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维稳综治办、计划生育办、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办、统计站、司法所、机关事务办、城管办、城建办、处遗办、征收办。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街道职能职责和“科学、简约、高效”原则,按照市、区文件要求,街道统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3个街道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加挂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牌子)、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街道综治中心牌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街道按照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纪检监察、人大工委、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同时,街道财政所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街道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职责划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其编制事项维持不变;街道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由相关内设机构或事业单位承担,原则上不再另行加挂牌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湖南电梯厂留守机构移交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538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81.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65.5878万元,主要是因为街道有新增在职干部和聘用人员。

(二)支出预算

2020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538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4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7.6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2.51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6.4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65.5878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街道有新增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381.8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0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472.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景区化服务外包支出1658.5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景区化环卫清洁工作等方面;保安服务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等方面;惠民项目资金7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下辖12个社区的惠民工作经费等方面;沙湖村退养人员帮困金0.084万元,主要用于原沙湖村退养人员的扶助帮困等方面;留守机构经费支出86.4万元,主要用于湖南电梯厂留守机构日常经费等方面;计生投入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特扶等方面;街道村级社会救助人员经费26.3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站日常经费等方面;社区直管党员经费19.1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所辖社区直管党员经费开支等方面;社区配套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配套社区工作经费方面;社保工作人员经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经费方面;物业社工人员经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社工人员经费方面;妇联工作经费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妇联工作等方面;政府采购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等方面;街道各办所工作经费支出42.9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各办所日常开支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16万元,上升20%,主要是因为与上年预算口径不一致,上年度预算中街道食堂开支单列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为街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坡子街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5381.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2472.30万元,其中: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项目320万元;民政线社区惠民项目72万元,原沙湖村退养人员扶助帮困项目0.08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8.6万元;湖南电梯厂留守机构移交经费项目86.4万元;计生投入经费项目60万元;街道村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费项目26.78万元;社区直管党员经费项目19.14万元;街道配套社区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经费项目38.7万元;街道各办所工作经费项目42.96万元;景区化服务外包经费项目1658.54万元;社区妇联工作项目6.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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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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