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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方针政策,及时向区政府反应步行街的经营和管理动态;

2)制定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步行街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步行街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结构布局、硬件建设、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措施,促进步行街的提档升级,丰富步行街的业态,努力扩大街区消费,使步行街健康、有序发展;

3)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步行街的公共秩序、市容卫生、治安交通、商业营运及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绿化亮化等实施综合管理;

4)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并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沟通步行街范围内的商家,向商家和业主宣传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街区的精神,同时收集广大商家的意见建议,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对公共区域主题宣传活动的举办、广告招牌等设置进行服务指导,并按程序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6)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商业文化活动,提高步行街的文化素养,打造城市文化交流平台,提高步行街的知名度和文化吸引力,搞好步行街精神文明建设,塑造“三湘商业第一街”形象;

7)负责天心区五一商圈建设具体日常工作;

8)负责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申报全国高品位步行街具体日常工作。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内设三个科室组成,无二级机构。行政单位具体为: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业务部。全部纳入2018年的部门决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数46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97.3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87%,事业收入168.1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6.12%,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01%。

收入决算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

(二)支出决算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数309.49万元,支出决算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

其中:

1、基本支出:82.4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6.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27.0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3.37%,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商贸事务支出203.34万元、 城管执法支出23.72万元,主要用于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外街景观及零星维护等方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97.36万元,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1万元、项目支出117.7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59万元,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59万元,无上年参照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为2018年4月财政新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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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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