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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广告产业园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广告产业园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2012年设立长沙广告产业园管委会,内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部、招商管理部、产业发展部、政策资金部。其中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做好年度、半年度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政务工作;负责目标督查、机要、档案、宣传、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园区党群、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按规定负责处理园区涉外事务;承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天心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规划建设部负责编制和牵头实施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详细规划;负责推进园区建设管理,基建项目的初审及报批;按照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土地统一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工作;负责园区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园区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等工作;协同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实施园内社会事务管理;负责协调园区征地(征收)、补偿、安置等事务;负责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及服务;招商管理部负责编制和牵头实施园区招商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的详细规划;负责园区广告、文创、新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相关企业信息收集、联系、洽谈及引进;负责组织、参与各类招商及园区推介活动;负责园区内新型产业培育工作;负责园区孵化器、加速器项目引进、签约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小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招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更新和维护;负责做好入园企业的注册、场地、运营等服务;负责指导和协调外资引进,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配合区商务和旅游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招商协调和服务工作;产业发展部负责制定和牵头实施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国家电子商务基地、创客空间、移动互联等产业规划、建设、申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新华社、湖南广电等共建平台的规划、申报、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园区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支持、政务服务、企业经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咨询、教育培训、优秀技术及标准的推广应用、投融资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服务; 负责园区相关科研课题、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联系产业合作和联盟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园区产业统计、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服务;负责公共技术平台规划、管理、指导和推广工作;负责园内企业发展和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的初审、申报工作;引导、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组织产业对接;负责园区金融服务、股权交易、信息服务等产业平台的建设运营;负责园区产业人才的培训工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衔接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机构、企业,做好人才供需对接服务;政策资金部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方针、政策;负责园区的政策研究、制定、咨询和服务;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家广告产业园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订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政策资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负责园区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园区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园区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园区的基金设立、投融资工作和资本运营、运作;负责争取园区各级专项资金支持;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考核、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并协助园区企业争取各级专项扶持资金;负责园区国家级、省级广告企业、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等企业资质的资料初审、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广告产园管理委员本级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20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00.02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7.7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10月20日国家商标中心驻长沙商标注册中心落户园区,新增商标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因为商标中心落户,园区工作人员原人数增加至21人,食堂费用比去年增加6万;2016年11月底调拨公车一辆,增加公车营运费用3万;2016年4月,任命1人为长沙广告园党委为书记,新增办公经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过度医疗等)增加6.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200.0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项目:食堂费用1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职工用餐费用;公务接待13万,主要用于园区公务接待方面;宣传推介费53万;主要用于园区宣传方面工作使用;工商商标注册中心20万,主要用于商标注册中心方面使用;招商工作经费74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工作费用;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6万元,主要是因为工商总局国家商标中心驻长沙工商商标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因园区工作人员人数增加食堂费用增加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11月调拨公车一辆,公车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于上年一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11月调拨公车一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去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0个,涉及金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_(065001)长沙广告产业园管委会本级.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065001长沙广告产业园管委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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