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天心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县级。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开发区的方针、政策,编制、申报园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规划;
2、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基建项目、合资项目;
3、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和监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进园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公安、消防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
4、指导园区内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
5、处理园区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6、负责协调园区内各企业、驻园机构与周边地区、单位的关系;
7、负责园区内的党群、纪检监察、劳动人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综合统计、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的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财政分局、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局,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2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5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70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5700万元。
其中:
1、基本支出:1562.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7.41%,人员经费68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4137.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2.59%,是指管委会为完成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园区招商引资经费、园区产业发展、园区城乡基本建设支出、规划编制经费、园区人才政策经费、党建经费、纪检经费、财源建设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7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5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4万元;项目支出4137.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6.9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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