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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2100余万元,293人参与

发布时间 : 2022-02-21 来源:江海晚报 字体大小:

寄存代售本身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模式,即委托人将某商品放在商店或公司寄卖,双方一般会签订《代销合同》并受法律约束和保护。但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寄存代售的幌子,通过出售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商品,承诺代为销售,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消费者高额回报的方式引诱群众购买投资,此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危害社会金融稳定。

案情回顾

2013年3月,黄某、龚某夫妇在上海市宝山区注册成立上海情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黄某夫妇因拖欠巨额债务,遂商议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利用公司名义,以寄存代售酒类商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黄某夫妇向社会公开宣传上海情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夸大公司经济实力,隐瞒其背负巨额负债的真相,宣称每投资10000元后每周还本付息258元,65周后还本付息16770元;每投资2000元后每10天还本付息118元,27期后还本付息3186元。

期间,黄某夫妇共向293名投资人筹集资金人民币共计21150454元,除部分钱款归还投资人外,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房贷、归还以前的个人欠款及支付集资过程中的费用,造成投资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0365267元。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年、龚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提示

在生活中,如何区分是正常的寄存代售行为还是以寄存代售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看其经营过程是否承诺保本或高额收益。一般而言,寄存代售本质是商品销售,接受代销、代售的公司往往不会对是否会成功售出及售出具体价格进行承诺。而不法分子通常会在通过代销无价值或低价值商品时,直接或变相承诺高额固定收益,这正是我们辨别寄存代售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关键点。

如何规避以寄存代售名义的非法集资陷阱呢?在此提醒大家:一是要见实物。在我们生活中寄存代售行为多见于收藏品,如钱币或字画等具有收藏性的行业。我们如要进行投资,一定要实地察看购买的商品实物,确认其真实性及实际价值。二是要签合同。大家在进行寄存代售行为时,应与代理商签订正规《代销协议》等合同,明确交易标的、双方责任等,万一出现纠纷可为后期解决提供依据。三是要看前景。广大市民应充分了解市场客观规律,预判商品市场前景,理性分析商品的投资收益可能性,警惕“百分百代售成功、承诺高额或固定收益”等宣传,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导致自身财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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