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长沙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区承办的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天心区洁绿环保对盾构土进行洗砂石外售后,大量干化污泥未进行处置,占用大量土地进行露天堆存,大气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生态破坏严重。
二、整改目标
及时处理干化污泥,严格落实大气扬尘管控措施,严禁废水外排,确保盾构土处置企业规范经营生产。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对场内盾构土及时进行转运,严格落实场内进出车辆冲洗,雾炮机降尘,污泥绿网覆盖等抑尘措施。
2、规范操作。一是明确分区,科学堆放污泥。二是管控方量,及时外运干化污泥。
3、加强监测。增设高喷雾化防尘系统,实现场内喷雾作业全范围覆盖。
4、常态监管。加强进出土方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场内大气、噪音、扬尘、土壤、水污染防治措施。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我区接到问题交办后,第一时间交由区国资公司牵头,区市容环卫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大托铺街道配合,落实问题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抓紧联系卸土场所,将场内污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外运。
2、规范操作,加强监测。项目自2021年4月21日开始转运土方至铁路复基项目,最终完成场内共计1053车,约8400方污泥转运,达到项目设计方案规定的“场内土方堆放标高(以场内道路为参考)不超过2米”要求。进行污泥转运同时加强场内扬尘管控,做到对场内进出车辆一一冲洗,开启雾炮机进行降尘。在按规定完成污泥转运后,对场内土壤裸露区域全部覆盖绿网。为规范项目管理,在场内划分“盾构土循环转运区”与“盾构土自然干化区”,并新增3处扬尘监测点和1个高喷雾化设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今后盾构土环保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不再出现大量干化污泥堆积,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区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1、规范操作,避免污染。一是明确分区,科学堆放污泥。项目场内未处理盾构土和已处理盾构土堆按照 “循环转运区”和“自然干化区” 分区域堆放。并对堆放范围内未施工区域覆盖绿网防尘降尘,同时新增3处扬尘监测点和1个高喷雾化设施。二是管控方量,及时外运干化污泥。严格管控场内土方堆放量,土方堆放标高(以场内道路为参考)不超过2米。场内未处理盾构土堆放时间不超过10天,并覆盖好绿网;已处理盾构土覆盖好绿网自然沥干后立即外运。(正常情况下沥干需15天,如遇天气等特殊因素则顺延,若达到堆放标高,则不进只出)
2、事先准备,防患未然。督促该项目妥善处理外运盾构土,避免造成其他环境污染问题,要求该项目与合法合规的卸土区保持长期合作,确保场内处理后盾构土能及时外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加强联动,全面监管。要求区国资经营公司加强与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对接做好进出土方的监管工作;并负责做好场内大气、噪音、扬尘、土壤、水等方面的管控措施。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6日
受理部门: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899730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南栋2730办公室
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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