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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 2023-10-31 来源:长沙晚报 字体大小:

“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理论水平很高,使案件得以公正审理,很好地维护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院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敬意。”2023年10月23日,美国索尔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人员专程将从美国寄来感谢信,送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信中对天心区法院公正高效审理被告人杨某、黄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有效维护索尔(SOR)品牌合法权利的做法予以高度赞扬,并由此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充满信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美国索尔(SOR)公司北京代表处人员表示:“自从案件判决生效后,假冒公司商标的现象明显减少,我们更有信心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品牌推广,这才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7年4月以来,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索尔公司许可的情形下,从上线卖家某控制器有限公司杨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该公司销售人员)处购进假冒“SOR”品牌的压力开关配件,并安排公司员工张某、王某二人生产制作假冒“SOR”开关产品。张某、王某采用电脑软件制作虚假原产地证明文件、海关报关单,并委托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打印假冒“SOR”商标的金属铭牌的方式组装生产假冒“SOR”品牌压力开关并予以销售。经查,杨某等人售假金额高达242万元,黄某等人售假金额高达797万元。

受理该案后,天心区法院一方面从“立审执”全方位推进案件审理,加强期限管理,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全流程高效运转;另一方面深入行业了解状况,掌握行业知识,并选定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确保案件审理“专业在线”。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黄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据此,天心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杨某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据悉,天心区法院一直以来致力于通过公正裁判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说“不”,制止仿冒搭车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长沙争创全球研发中心积极贡献法院力量,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多个被纳入国家、省法院年度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审理的“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更是在2022年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剧本杀著作权维权第一案和茶颜悦色案被同时写入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报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

除平等地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外,天心区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指挥棒”作用,推动涉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进一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原告某砂石公司经营砂石料加工销售,被告某公司在承建某工程期间需砂石料,双方订立《购货合同》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经结算,双方确认剩余砂石料款10万余元元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将被告诉至天心区法院,请求被告支付下余砂石料款。

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进行引导、解释、说理,被告当日便向原告承诺即可支付货款,承办法官为督促被告及时履行,随原告共同到被告处,被告财务审核后说要等企业负责人次日签字后再转款,承办法官当即接通该负责人电话,告知其及时付清货款有利于快速化解双方矛盾,减轻诉累,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自身发展中,该负责人遂通知财务人员即时付款,签字手续次日补办,公司财务人员随即办理了货款转账支付手续。原告当即向本院出具撤诉申请,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从办理到结案仅用时20余天,且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既减轻了企业的讼累,也没有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诉讼对企业信用的不良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天心区法院还严厉打击集资诈骗、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等危害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切实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并将打击犯罪与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帮助企业不断织密财产安全“防护网”,切实筑牢资产保护“防火墙”。

2017年8月5日至2022年2月12日期间,被告人张某从网上购买高仿的知名品牌包等商品在其网上注册的“小艾希的店”销售,累计获利69758元。

天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以罚金;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销售箱包的经营活动。这也是湖南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首份从业“禁止令”有效提高了犯罪成本和刑罚威慑,该做法被《法治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宣传推介。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

“你是为我们解决难题,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官,你是一个真正的好法官!”今年5月30日,172名原湖南某电器零售公司员工来到天心法院,纷纷拉着该院立案庭董燕法官的手,紧紧不松。

原来,受疫情影响,原湖南电器零售公司遭遇经营困境,计划关闭在湖南的部分经营门店,遂陆续与多名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并就经济补偿金和相应工资达成一致。但该电器零售公司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我们也不想打官司,实在是没办法了,几个月工资没发,答应给我们的补偿也一分没给,实在是没办法了,我们才到法院来。”该公司原员工黄某来到天心区法院找到立案庭法官。

立案庭调解法官董燕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公司总部相关人员,在得知这么多员工将起诉公司,该负责人也表示:“我们企业确实是出现了经营困境,但请求尽量进行调解,减少了诉讼对涉诉企业的负面影响。”

董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组织6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分批驻点该电器零售公司,就每个案件的工资情况一一进行核实。经过一个星期的加班加点,最终形成172份调解协议,并经过司法确认。

董燕法官表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既能快速帮助员工将权利转为真金白银,也能降低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据悉,该院今年出台《关于构建“多矩阵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民事一审同期案件增幅下降10%。特别是针对涉企纠纷,该院切实为企业提供最快速、经济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力争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专业化、精准化、最优化的司法力量!

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一座不夜城,半城烟火在天心;一河湘江水,半条江岸在天心。天心区法院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找准了司法审判工作与护航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引导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术业专攻,积极助力长沙打造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全力夯实营商环境的区域法治基础。

围绕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开新局面、拓展新路径,天心区法院在上级法院同意和指导下开展与执行工作相关的执行方式、执行源头治理、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切实缓解案件显著上涨形成的阻滞效应,提升胜诉债权兑现效率,主动作为、靠前作为,制定了《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试行)》,打造执源治理新模式。

申请人长沙某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某医疗健康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天心区法院判决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欠款25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依旧拒不履行,申请人遂向天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心区法院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将案件进入执前督促程序,执督组工作人员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向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一系列不利后果。被申请人认识到强制执行的严重性后,于当日下午联系申请人支付了欠款。

执前督促程序的推行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了新的途径,减轻了资金流动困难中小企业的履行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生存环境,为市场经营环境注入人性化温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自今年4月20日试行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以来,执前督促调解共审查案件数1911件,采取执保措施1619件,通过执调履行完毕284件,执行和解66件,通过执督到位金额为3055.13万元。

2023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天心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某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由于执行现场位于店铺林立、游客众多的天心区太平街,且8月正值暑假旅游高峰期,为尽可能减少执行行动对太平街营商环境和长沙文化地标的不利影响,经与天心区太平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协商,最终确定执行时间为当天凌晨4时至上午9时。经过3个多小时的高效奋战,强制腾房任务圆满完成。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天心区法院紧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弦,愿花心思、肯下工夫,善意执行彰显法律温情,依法高效保障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天心区法院还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了破产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力量的全覆盖,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和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出台《管理人报酬确定与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等六项破产程序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项项助企举措落地生根,一件件涉企案件圆满解决,无不彰显着天心区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担当。“天心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和廉洁的司法服务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以高度责任感擦亮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底色。”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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