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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天心区“区长信箱” 整理汇编

发布时间 : 2022-01-05 来源:天心区数据资源中心 字体大小:

2021年第四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来信154封,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天安排专人查阅、筛选有效信件流转到相关部门进行回复处理;信件内容大多集中在教育、城乡建设、环境等问题上,其中咨询信件44封,  投诉信件97封,建议信件11封,表扬信件2封。

区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数据统计

1、按信件类型分类办理情况统计

信件类型

信件总数

公开信件

不公开信件

已处理信件

正在处理信件

咨询

44

30

14

43

1

投诉

97

69

28

94

3

建议

11

9

2

11

0

表扬

2

2

0

2

0

总计

154

109

41

150

4

2、按信件受理部门办理情况统计

处理部门名称

信件总数

公开信件

不公开信件

已处理信件

正在处理信件

天心区行政审批局

2

1

1

2

0

天心区政府

8

6

2

8

0

天心区人社局

10

6

4

10

0

天心区文旅体育局

2

1

1

2

0

天心区司法局

1

0

1

1

0

天心区资规局

11

10

1

11

0

天心区生态环境局

1

1

0

1

0

天心区工信局

1

1

0

1

0

天心区教育局

15

11

4

15

0

天心区商务局

1

0

1

1

0

天心区公安分局

5

2

3

5

0

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3

0

3

3

0

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5

5

0

5

0

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1

1

0

1

0

天心区城管执法局

5

5

0

5

0

天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9

15

3

18

1

天心区市场监管局

14

12

1

13

1

天心区发改局

1

1

0

1

0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

8

4

4

8

0

天心区消防大队

2

1

1

2

0

天心区城建投

1

0

0

0

1

天心区医疗保障局

4

2

2

4

0

天心区卫健局

2

2

0

2

0

桂花坪街道

2

2

0

2

0

青园街道

4

4

0

4

0

坡子街街道

3

1

1

2

1

暮云街道

4

2

2

4

0

南托街道

3

2

1

3

0

先锋街道

2

1

1

2

0

裕南街街道

6

5

1

6

0

黑石铺街道

3

1

2

3

0

文源街道

1

0

1

1

0

新开铺街道

2

2

0

2

0

赤岭路街道

2

2

0

2

0

总计

154

109

41

150

4

注:

1、表中统计数据为2021101日至20211231日的有效来信,信件回复情况统计截至20211231日,所有数据均以区长信箱管理系统为准;

2、部门信件统计是按部门处理数统计。


热点信件整理汇编

1、新开铺街道长盛岚庭小区地下停车场违规出租做仓库

新开铺街道回复:

市民您好:

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居民投诉长盛岚庭小区物业违规将部分停车场空间出租做仓库,违反消防法和人防法一事。20211013日下午230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开铺街道城管二办、新开铺街道桥头社区、长盛岚庭小区业委会、长盛岚庭小区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岚庭小区开发商代表到达现场察看情况。长沙市天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211014日向长盛岚庭小区开发商、长盛岚庭小区鸿图物业管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20211024日前对堆放杂物堵塞人防工程疏散通道、出入口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长沙市天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咨询电话:新开铺街道办事处0731-85417119,天心区人防办0731-85899309

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

                 20211018


2、请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履职拆除彩虹都家园违章建筑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回复:

市民:

您好!您反映关于彩虹都家园违章建筑的问题,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现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4栋底下非机动车库被私自改为经营性的超市和乒乓球室的问题,此处属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超出城管部门执法范畴。

关于市民反映的长大彩虹都地下车库情况,11月9日、11月10日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文源城管中队、街道城管办开展了联合行动,再次与长大彩虹都的现任物业万科物业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物业公司下达NO.5003146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针对负一楼、负二楼管辖区域内违建部分尽快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尽快对是否有违规搭建的情况进行规划图纸的比对,比对摸底后的内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书面督促私改仓库的业主整改复原,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要求物业将整改要求在小区醒目地点以公告形式张贴,告知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长大彩虹都物业将统一强制拆除,天心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文源中队、文源街道办事处予以配合实施。

关于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据了解该处为2020年彩虹物业与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供小区及周边居民电动车充电使用,目前还在合同期内。该区域目前已经交接给万科物业进行管理,社区也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加大对此处的管理力度。

关于1916茶馆私自扩建,我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文源中队于2021年10月15日就到现场对茶馆的搭建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对现场负责人制作了《检查笔录》、《勘验笔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予以立案; 2021年10月20日对茶馆进行进一步的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2021年10月21日,我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据文源中队提供的案件文书内容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心区分局递交天城规函字[2021]第90号《关于请予对长沙天心区文源街道长沙市天心区一九一六茶馆搭建建(构)筑物提出专业意见的函》;2021年11月4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心区分局开具天资规函[2021]115号《关于对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长沙市天心区一九一六茶馆搭建建(构)筑物的专业咨询意见》认定茶馆搭建建(构)筑物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先出对规划实施影响情形的违法建设;2021年11月10日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文源中队对茶馆负责人下达《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并签字确认,2021年11月11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书》,并无市民所说推诿不作为问题。

特此回复。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1月12日


3、举报长沙市天心区桥头社区关于所辖长盛岚庭小区物业更换事宜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滥政

新开铺街道回复:

市民您好:

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居民投诉举报长沙市天心区桥头社区关于所辖长盛岚庭小区物业更换事宜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滥政一事,进行以下回复。

一、小区基本情况

长盛岚庭小区位于竹塘路378号,总占地面积约6.67万平米,住宅面积157456.83平米、商业面积66717.8平米,共15栋,1706户,最后一期交房为2019年7月,目前小区入住率约90%,物业服务企业为湖南鸿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9月,根据《长盛岚庭小区议事规则》业委会设立委员7名,现因2名委员辞职,目前业委会委员5人。

二、矛盾基本情况

该小区自2019年1月起,业委会与鸿图物业公司因日常服务质量、硬件设施维护、东区前坪停车位划分、商业楼养老院引进等问题先后引发矛盾。从2020年11月开始,小区因解聘选聘物业问题再次引发矛盾。具体经过如下:

2020年11月3日,业委会发布召开业主大会公告,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合规为由,对是否继续续聘湖南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表决(附件1)。→2020年11月16日物业公司就服务合同有效性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20年11月21日—11月30日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大会投票结果不续聘原物业,并以表决事项补充说明的方式明确下步招标工作(附件2)。→2020年12月23日经法院判决物业服务合同有效(附件3)。→业委会委托第三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有限公司开展选聘新物业的工作。→湖南长盛房产物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因业委会选聘物业相关程序问题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4)。→9月25日业委会发布《长盛岚庭小区物业项目评标结果》(附件5),确定湖南行道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2021年10月1日,业委会发布召开业主大会公告,定于10月16日召开业主大会,对中标的物业服务单位“湖南行道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为长盛岚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进行投票。→10月27日开箱统票,根据业委会公示投标结果,995人同意行道物业进驻小区服务。

2021年8月25日,湖南长盛房产物业有限公司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撤销业委会从2020年12月8日以来作出的相关5项决定(附件4),该案已于2021年11月4日开庭。鉴于该案目前尚未判决,且判决结果直接关系本次业主大会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而涉及业委会与湖南行道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鉴于以上情况,2021年10月31日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日后,小区出现了新物业强制进场、老物业不退场的局面。

三、业主大会程序不足之处

1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及相关程序事项,2020年12月23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长盛岚庭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湖南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业委会于2020年11月3日发布公告的会议内容中表述的物业合同已到期和不合规与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决不一致。业主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范以及法院判决另行发布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公告期为15天。

2、关于业主大会的表决,业委会于2020年11月21日召开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为“续聘湖南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事项”,没有其他表决事项。表决票的表决事项补充说明不等同于表决事项,未给予业主“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选项,不符合业主行使投票权的要件和形式。

3、2021年6月2日,业委会递交的《联系函》所述“大会授权业委会自行或聘请咨询顾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实施招标活动,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长盛岚庭小区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第1项小区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皆默认已授权业委会自行或聘请咨询顾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该条款授权业委会的是聘请咨询顾问和委托实施招投标的活动,并非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相关指导情况

1、社区指导情况

社区在业主大会几个时间节点均召开沟通会,由区、街道、社区、律师出面对其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普法,并下达书面工作指导意见。

(1)因涉及业主委员会与湖南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已由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为配合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街道、社区、律师多次与业委会沟通,告知存在法律风险,并于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2020年11月19日)给出书面指导意见,建议业主大会会议在合同纠纷问题解决后再按程序召开,并向广大业主做好解释工作(附件6)。业委会未听取指导意见,继续召开业主大会。

(2)在业委会决定委托第三方招投标公司正式启动选聘物业之时,社区于2021年6月22日给出书面指导意见,指出程序不足之处,并要求其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小区业主权益(附件7)。业委会未听取指导意见,继续开展招投标公司比选工作。

(3)在业委会确定由湖南安泰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代表业委会进行公开招标之时,社区于9月1日书面告知其程序不足之处,要求其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小区业主权益(附件8)。业委会未听取指导意见,继续开展招标工作。

2、各级指导情况

(1)2021年10月13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建华来社区了解矛盾问题基本情况;2021年10月15日,区委政法委副书郭建华组织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召开情况分析会,对下步化解给出指导意见(附件9)。

(2)2021年10月26日上午、10月28日上午、10月28日下午,新开铺街道办事处、新开铺派出所、桥头社区分别组织业委会、鸿图物业、行道物业进行就维护小区稳定问题进行约谈,要求各方依法解决小区问题,在法院判决前行道物业不得强制进场,共同维护小区稳定。三方均表示会依法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小区稳定。2021年11月8日下午、11月9日下午、11月10日上午区住建局、新开铺街道、新开铺派出所、桥头社区再次分别组织业委会、鸿图物业、行道物业进行约谈和业务指导,再次要求依法解决小区问题,在法院判决前行道物业不得强制进场,共同维护小区稳定。6次约谈会中,一是对目前矛盾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前,行道物业暂不进入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由鸿图物业继续做好小区服务工作,共同维护好小区稳定和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二是对下步问题下理给出解决意见:如法院判决湖南长盛房产物业有限公司败诉,鸿图物业应在区、街、社区共同监督下进行交接,如鸿图物业拒不配合交接退场,则依法采取行政程序;如湖南长盛房产物业有限公司胜诉,小区应重新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和社区给予人员力量上的全力支持和业务指导。(6次约谈附件10)

在经过多次约谈后,业委会和行道物业并未听取维稳要求和指导意见,2021年11月12日下午4点,业委会向社区送达工作联系函(附件11),函件内容为:业委会将于2021年11月13日上午10点组织小区业主与湖南鸿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接。2021年11月12日下午5点50分,新开铺街道、桥头社区就该问题作出回复,并将回函送达业委会,再次告知业委会需等待法院判决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相关程序,并将街道和社区的回函告知全体业主(附件12)。

2021年11月13日上午,业委会、行道物业未听取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前期的约谈要求和回函指导意见,于上午10点组织30左右物业服务人员在小区大门口站队强行进场,导致支持新、老物业的两部分业主在门口聚,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天心区委政法委、新开铺街道、新开铺派出所、桥头社区均在现场处置,派出所责令行道物业撤走人员。2021年11月13日下午,天心区委政法委、新开铺街道、新开铺派出所、桥头社区再次组织业委会、鸿图物业、行道物业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警示约谈(附件13),对上午人员聚集局面进行严肃批评,并再次强调待法院判决后进行下一步工作。现业委会和行道物业仍以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不听从区、街、派出所、社区要求,安排保安、保洁人员在小区进行服务。

区、街、社区对选聘物业业主大会程序的监督和指导是对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的高度负责,更是对小区和谐稳定高度负责,全过程相关流程资料和沟通约谈记录均有存档。社区对来电来访所反映情况的业主都会热心接待,做好沟通工作,但对于以民意为由逾越法律法规、绑架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言行,社区会坚持好应有的底线和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不为不正之风退让,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731-85417119。

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9日


4请求修通南沿路

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回复: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南沿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规划南起书院路,北至南湖路,途径黄土岭路,规划路幅宽为26米。其中南湖路至黄土岭路段现状为长坡二街,道路宽度为810米。黄土岭路至书院路段路幅范围位于长沙理工大学校园内。如按照规划实施到位,需拆除道路两侧长坡社区小区楼房、长沙理工大学部分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公寓,考虑建设投资和征拆情况,南沿路目前整体实施难度很大。

为降低道路实施难度,并考虑目前实际情况,我中心已申请将南沿路(黄土岭路至荣盛花语书苑)道路工程纳入天心区2022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对该路段先行开展前期研究工作。该道路目前暂无明确建设计划,我中心将积极与道路两厢单位进行对接,争取早日启动南沿路(黄土岭路-荣盛花语书苑)道路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需要咨询详情或有疑问的地方,请拨打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31-85899657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1121


5一直在天心区租房,但是最近在雨花区买了房(要到2023年才交房)  能在天心区读小学吗

天心区教育局回复: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回复如下: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五类入学生源排序注册;其中对有房这类的明确规定为以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因此,商业性质公寓不能作为小孩入学依据。未交房前,若孩子本人及监护人在长沙市城区内没有其他房产,且孩子的户口不在长沙市城区,可以提供居住证明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均满一年)及其他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所需资料到居住证地址对应的学校按照无房无户类报名入学,若监护人提供不了相关资料,小孩无法在天心区入学就读。感谢您的咨询,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基础教育科0731-81830202.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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