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 |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五年计划
初心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五年计划
“二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1958—1962年)
1. 指导思想
“二五”计划基本沿袭了“一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提出继续推进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化建设;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与巩固公有制。
2. 编制与实施
1955年9月24日,国家计委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李富春关于未来15年远景计划(草案)。李富春提出,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编出15年远景计划草案,再根据15年远景计划编制出第二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
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主持下,编制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并于9月交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建议》提出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
一是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
二是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
三是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
四是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五是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三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1966—1970年)
1. 指导思想
1958年至1960年,党中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毛泽东提出,将1963—1965年这三年作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准备阶段,继续实行国民经济调整。
“三五”计划前期多考虑民生问题,提出了大力发展农业,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尖端技术;加强基础工业,提高产品质量。“三五”计划后期的指导思想改为“以战备为中心”,仍然强调发展重工业。
2. 编制与实施
因三年国民经济调整,原本从1963年开始的第三个五年计划,被推至1966—1970年。1963年初,由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等8人组成中央计划领导小组,研究编制长远国民经济计划和“三五”计划问题。2月20日,李富春在讲话中指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奋斗目标,应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的吃穿用。小组一致赞成这个意见,并写进了向中央报送的《关于编制长期计划工作的要点》。
1964年2月至4月,国务院召开农业、财贸、工交三个长期规划会议,讨论编制长期计划的政策思想,计划方针和中心任务问题。会议认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中心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二是兼顾国防,解决国防的常规武器,突破国防尖端;三是加强基础工业,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商业、文化、教育科研等事业。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中央工作会议讨论了《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的初步设想》。设想提出的“三五”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尖端技术;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使国民经济建设进一步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和科研事业,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地向前发展。
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国家计委领导小组向毛泽东汇报了“三五”计划设想。毛泽东针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三五”计划要考虑解决全国工业布局不平衡的问题,要搞一、二、三线的战略布局,加强三线建设。
经过讨论,书记处会议决定,把毛泽东的意见和“三五”计划初步设想结合起来,在逐步解决吃穿用的同时,加强三线建设和基础工业。
1965年9月12日,国家计委将修改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汇报提纲报送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该“提纲”重新规定“三五”计划的方针、任务:
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
发展农业生产,相应地发展轻工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充分发挥一、二线的生产能力;
积极地、有目标、有重点地发展新技术,努力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技术水平。
“四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1971—1975年)
1. 指导思想
“四五”计划受“三五”计划的影响,以军事工业的发展带动整个国家的工业化。
2. 编制与实施
“四五”计划于1970年开始进行编制。1970年2月15日至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制定197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会上研究、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四五”计划《纲要(草案)》提出,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发展的任务是:
狠抓备战,集中力量建设大三线强大的战略后方,改善布局;
大力发展农业、加速农业机械化的进程;
狠抓钢铁、军工、基础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建设;
加强协作,大搞综合利用,积极发展轻纺工业;
建立经济协作区和各有特点、不同水平的经济体系,做到各自为战、大力协同;
大力发展新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初步建成我国独立的、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新飞跃。
1970年8月23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召开。会议将经过修改的《纲要(草案)》作为会议参考文件印发。《纲要(草案)》增加了要求实行基建投资、财政收支和物资分配三大包干等内容。
1973年7月1日,国家计委根据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对“四五”计划提出的意见,拟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修正草案)》,主要修改的部分为:
适当改变了以备战和三线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思想,提出有重点建设内地战略后方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沿海工业基地的生产潜力,并且适当发展;
把发展农业放在第一位;
把钢铁的品种、质量放在第一位;
经济协作区由10个改为6个。
同时,还对一些计划指标进行了调整。
“三五”“四五”计划的完成,使新中国建成了一大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国家经济总量比以往有较大增加。从中国共产党创建新中国之后确立的工业化建设总目标和进程看,这一时期是中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重要阶段。
“五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1976—1980年)
1. 指导思想
“五五”计划跨越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指导思想的变化比较明显。前期提出要建成比较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与国民经济体系;后期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后,指导思想逐步转向全面发展。
2. 编制与实施
1974年1月12日,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拟定长远计划的报告,拟定了1976—1985年十年远景规划,重点放在1976—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上。“五五”计划没有独立的文本,包含在《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之中。
1975年10月26日至1976年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讨论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1976年计划。会间,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国家计委草拟的《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其中包括第五、第六两个五年计划的设想。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修正草案)》。该纲要规定,“五五”和“六五”期间,发展国民经济的奋斗目标是:
在1980年建成中国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到1985年进一步完善全国的经济体系,各个部门的主要环节基本掌握现代先进技术,在全国基本建成六个大区不同水平、各有特点、各自为战、大力协同、农轻重比较协调发展的经济体系。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新八字方针),并从这一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会议对“五五”计划指标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提出:
在以后2年要压缩基本建设投资,降低重工业增长速度,努力发展农业、轻工业,逐步开展多种经营形式和开辟多种流通渠道,大力安置城镇青年就业,改善人民生活。
“五五”期末,绝大部分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调整计划。第一产业比重上升、压重工业促轻工业初见成效、轻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上升。人民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大幅增长,城乡人民平均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教育科技战线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五年计划(从“一五”至“五五”)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基础,基本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经验。
(转载自:长沙党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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