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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心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 2021-03-25 来源: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铁腕推进“打非治违”,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力织密织牢安全防控网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落实建设“精美长沙”、“智慧天心、融城核心”,以安全生产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推动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层层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街道(园区)、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专题学习,并将其纳入干部培训的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组织宣讲团赴企业开展宣贯活动。开设专题专栏,做好重要论述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委党校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依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推动落实相关改革措施,理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十四五”规划有序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认真谋划好应急管理体系“十四五”规划中安全生产规划,在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油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谋划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交运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层层制定年度“工作清单”,推动街道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更好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区安委办督促,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判,摒弃“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思想,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继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推进执法质量“排行榜”,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月度报告制度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痼疾。(区安委办督促,区级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和区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风险卡、作业卡、应急卡)制度,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职责,提升从业人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在高危企业全面推行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并将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每季随机抽考并向社会公开考试成绩,促进其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认定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工伤保险、安责险、行政许可等挂钩的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生动力。综合运用好投诉举报、约谈通报、警示曝光、执法处罚、失信惩戒、安责险等“组合拳”,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区安委办、区国资公司、区人社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健全完善考评组织体系和数字化考核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日常考评,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量化通报、区域排名、领域点名,将事故考核和过程管理贯穿于日常,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巡查方式,探索实行专项巡查、特别巡查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利剑作用。(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问效。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行刑衔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评估机制,组织对典型事故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和加强一般事故调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打非治违”,推进专项整治攻坚

9.全面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推动各街道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开设专栏或专题,要定期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健全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其司法解释,按照各行业领域适用具体情形,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区安委办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发挥区安委办和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督促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区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深入开展驻点督导。对近年来安全生产问题和风险隐患

突出、事故多发的街道,派出工作组实施驻点督导,同时组织由相关部门牵头的专家指导组,制定工作指导方案,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帮扶,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扩大整治成效。(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针对“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以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区安委办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执法,全力防控安全风险

13.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构建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推动企业“一图一表一清单一报告”信息化建设,并将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到化工医药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知识手册》宣讲,切实提高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着力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以及退出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处置安全监管。重点打击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推进“依法关闭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引导退出一批”。(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交通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治理。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桥梁、隧道安全整治,着力解决一批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质量检查。强化对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等“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严查船舶配员不足、疏于瞭望、非法运输等行为。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巩固高速铁路、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区交运局、区交通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巩固马路市场整治成果,严防马路市场“死灰复燃”。(区商务局、区交运局、区交通执法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6.持续深化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区住建局、区市政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督办。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密室逃脱”场所、城乡接合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重点,完善网格化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及时清除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以及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排查摸底,对违规行为坚决依法督促拆除整改。(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工负责)

18.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区应急局)。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强化游乐场所及旅游景区设备设施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新兴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全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伤亡事故。(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行业媒体和“云广播”、“小喇叭”等作用,强化安全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育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分工负责)。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分工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加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危化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有效应用,推动建立城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区应急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深化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深化安全发展工作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必然要求(团区委)。扎实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区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开展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质、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社区(村)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依托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同步建设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区应急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强化社会化风险防控。清理整顿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大安责险推广力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机制。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及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杜绝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准军事化管理,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推动各街道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和执法力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推动各地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区应急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7.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区消防救援大队)。推动高危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推动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灭火、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运局分工负责)。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交运局分工负责)

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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