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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心区燃气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12-23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天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天心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天心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主要内容

燃气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

四、创新举措

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依托,持续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非法成品油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城镇燃气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1、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指导、协调和督查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区公安分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燃气、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构成犯罪、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等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

3、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和对接街道、社区、燃气公司、企事业单位在小区进行燃气安全的检查、宣传、保护与监督工作。

4、区交运局:负责协助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经营活动,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液化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全区燃气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8、区交警大队:负责对道路运输液化气车辆的检查和查处。

9、区消防大队:负责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整治、宣传、隐患排查、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等。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4日前)。

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0日)。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力量,指导、检查、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治行动无死角、全覆盖。

3、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制度。

 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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