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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城管执法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10 来源:天心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天心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依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天心区城管执法局在天心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天心区城管执法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宣传力度、公开范围、工作举措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针对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天心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各科室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建宣教科(85899314)联系。


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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