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2-09-30 来源:天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1月14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23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天心区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雄同志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2月23日,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长期整改16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反馈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谨,贯彻传达不及时。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规定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仅组织理论学习9次,内容大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进一步加强关于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把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融入日常、融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强化党组政治引领,提升决策能力。二是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在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

2.反馈问题: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与班子不入记录不一致,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学习内容涉嫌造假的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给予批评,并责令进一步作出检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重新修订了《天心区住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三是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签到、请假、事后补课等制度,设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用学习记录本,规范学习记录。

3.反馈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检视问题清单中的原因剖析流于形式,没有制定整改清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大多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代替专题学习,未对党史学习教育四个专题进行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计划,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补课学习并制作整改清单。

4.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虽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但还存在表述不对、内容不全、落实不力的现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传达学习省市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精神;2019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未有效整改;个别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阵地管控方面,未建立新闻三审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局党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天心区住建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工和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将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明确到具体局领导、具体科室,并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意识形态专项督察和年底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省市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讨论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安排,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于意识形态重要工作、重要问题、重要事件亲力亲为,发挥带头作用。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针对个别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逐个开展谈话提醒,责成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五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宣传稿件审核签发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稿件“三审三校”手续,按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反馈问题: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19年度、2020年度述职材料照搬照抄,两个年度工作内容、业务数据一字未改,仅更改了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严格重视文字材料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各类材料由党组书记把关后进行上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反馈问题:2021年以来物业矛盾纠纷“12345”热线工单办理满意度不高,全年共办理投诉件336起其中基本不满意和不予评价的高达132起,占比近40%。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公约意识和消费意识;二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三是提高服务效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满意度。

3.反馈问题:通过回访部分对象,反映个别工作人员对待群众语气敷衍,态度冷漠,对信访问题未解释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了解,掌握了存在语气敷衍、主动服务不到位的具体科室和具体事例,找出了问题存在的根源和共性,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二是通过不同场合,反复与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谈心,进一步激励工作的热情。

4.反馈问题:超范围发放工会慰问金。2018-2020年超范围对工会会员亲属住院进行慰问,共计21人次1.7万元。2019年超标准发放临聘人员端午、五一、清明节日慰问费,实付315元/人/节。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临聘人员8人端午、五一、清明节日慰问费多付360元归还至财政非税账户,因1人刘荣于2020年2月办理离职未退费。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工会经费发放。

5.反馈问题:超标准用餐。如2017年秋游活动拓展训练超标192元。

整改情况:住保2018年1月19日开展2017年秋游活动用餐2912元,工会活动人员共计33人,按照每人100元/天的标准,总额未超标。但在报销时,未单独分别体现早餐、中餐和晚餐。故有一张餐票金额为1512元,按照33人,人均超标5.8元。今后将更加严格、细致落实财务报销手续。

6.反馈问题:2021年三八妇女节书法比赛,超标准(按规定不超过⅔)进行全员普惠性奖励。

整改情况:2021年3月为关爱单位女职工,特面向43名女职工举办书法比赛。比赛只限女职工参加,并未覆盖全局。共计支出8774元,人均开支204.04元。由于考虑面向人群的特定性,并未参照工会活动关于“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为每位女同志都设置奖项。今后,我局将严格参照工会相关规定,组织活动。

7.反馈问题:干部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相互推诿。

整改情况:根据“三定”方案,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住建局机关实际,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梳理明确,有效推动各科室明责知责、履职尽责,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8.反馈问题:餐费报销不规范。2018-2021年多次出现加班用餐无审批表、无人员明细、手写菜单连号、未使用公务卡等情况。

整改情况:2021年5月开始,我局已经严格实行公务用餐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在加班审批表中列明加班事由、时间、地点、加班人员、申请人及所在部门、审批人意见等。由于机构改革,基本账户变更导致我局公务卡停用过一段时间,今后我们将严格采用转账和公务卡的形式报销公务用餐费用。

9.反馈问题:超预算支付费用。如2019年“城建杯”羽毛球比赛费用超额支付1.4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2019年天心区第四届“城建杯”羽毛球比赛方案》第八条第(3)项“同一单位中职能二人报同一个单项比赛,同一人最多报两个单项”,并未明确指出报名人数的上限。按照天办【2019】20号天心区委《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内容“区人防办与区住建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考虑到我局为原城建局、人防办、住保局三家单位合并而成,职工人数较多,故我局组成两支队伍,合计三个单项报名表、两个团体报名表,共计45人,按照方案每人600元的预算,并未超支。日后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一定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相关规定支出。

10.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发票、政府采购验收书无公章、无领导签字;文印费等发票联号;墨盒、部分印刷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018年公车加油等部分开支无经手人、证明人;2018年聘用人员节日慰问物资发票为2020年3月后补。

整改情况: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合同、发票、验收书等必须要签章齐全、经手证明、领导签字才予以报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的及时性。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反馈问题:局党组对全局把控不到位。党组会议制度不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未涉及。

整改情况:明晰会议议事范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制定《天心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办公会的会议内容及决策流程。

2.反馈问题: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在党组会上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在每次党组会前严格审定党组会议题,认真学习党组会及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权责边界及相应的决策流程,严格执行党组会和办公会的程序要求,按要求做好会议涉及人员、内容、要求和议定事项等方面工作。二是党组加强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坚持常提醒、常要求,各科室能及时向委党组汇报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

3.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发表意见较少甚至不发表意见,其他人同意就同意。

整改情况: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4.反馈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够严格,讨论2019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时,"一把手”先表态。

整改情况:制定《天心区住建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书记不先定调子、先表态度,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同时要求党组书记参加其他会议时也要坚持末位表态制度。

5.反馈问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局党组未将责任细化分解,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不力。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党组仅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部分受到处分的干部违纪情况未在支部党员大会或党组会、班子会上通报,很多党员干部不知情,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一案双查”制度的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严格开展调查问责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天心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年度至少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和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6.反馈问题:干部管理宽松软。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疏于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个别干部两年累计旷工高达近50天,没有及时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重新修订《天心区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下班制度、日常考勤制度。二是每个月不定期开展2次督察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对违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7.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2018年区委巡察指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以及救济费转账至出纳私人账户提现发放存在较大廉洁风险。但此轮巡察发现,上述两项费用至今仍转账至出纳个人账上再进行发放。共计近5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律和责任意识,强化财经纪律相关制度学习,按照巡察要求,立即通知遗属费发放对象,办理银行卡,采取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遗属费和救济费。二是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产生原因,对违规资金进行彻底整改,从严落实区委巡察组整改要求,确保不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8.反馈问题: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一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同时计划年底召开局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由各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点评和测评。二是制定下发《天心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让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使各项业务在党建工作统领下高效运行、快速发展。

9.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2019年9月支部党员大会无故缺席12人、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0年支部书记未授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的纪律,改进支部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开会考勤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支部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并对新党员进行发展,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三是2020年4月23日住建局机关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新时代开创中国之治的“宣言书”》会上在“先锋潮”网站网络讲习所观看《新时代开创中国之治的“宣言书”》后,支部书记刘振华同志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全会精神三个部分进行专题研讨,对支部党员进行集中授课。

10.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消极应付。班子和多数班子成员2020年的对照检查材料从产生问题的根源、整改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内容与2019年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认识错误,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二是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规范召开,并留存相关资料。三是针对每次民主生活会专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检讨,深入剖析。

11.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基本只开展了自我批评,未开展批评,缺少辣味。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持续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列入支部党建年终考核范围;二是严肃规范组织生活会纪律要求,避免应付、走过场,开展真批评,杜绝“老好人”现象。

12.反馈问题:党建活动不严肃。2021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为集体庆祝党的生日,吃党的生日蛋糕。

整改情况:紧扣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对党建活动的开展不停留于表面现象,按照组织规定增加创新形式,使支部充满活力。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一是认真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把支部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管理等工作放在心上、打在肩上、抓在手上,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一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深入基层,真正沉下心、摸实情、出实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主动接受群众对工作的评判。坚持把群众装在心里,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的开展的住建工作中,将更多地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更主动和群众面对面地进行交流。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主动性,坚持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同时坚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自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步;二是学好业务知识,增强工作创新。主动结合城建条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业务知识,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理论联系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要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加强与业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高质高效地推动天心区住建工作的提升。

(三)全面强化遵规守纪。根据局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杈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党员领导干部掌权用权上,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等,并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规范局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5899616;电子邮箱csstxqzjj@163.com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