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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15 来源:区住保局 字体大小: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我局自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一、概述

  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精神,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确保工作有领导抓、有负责人管、有专人落实。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审查机制,坚持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发布前审查。扩展网站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主要功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质量大断提升,信息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8年,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信息内容涉及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3条、工作动态63条、通知公告4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统计数据4条、人事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完全遵照有关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落实到位,谨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转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答复到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动态等信息收集、编排、采集等所有栏目信息采集发布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由局办公室兼管,各类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与局办公室共用。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本年度有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公开时效性还不强等。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服务品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公开渠道。认真开展对住房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的研究,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丰富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三是加强总结思考,提升工作质量。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长沙市天心区住房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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