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心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财政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二是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鼓励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组织、督促局内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开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所有人员达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四是坚持民主决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点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
(二)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和“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以专题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普及《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国资管理等业务培训5场次,培训人数超450人次,广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三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今年以来,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案件共2宗,办结2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抽取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凭证、会计记账方法等一一核查,促使国企行政事业单位提升会计核算水平;抽取10家辖区备案通过的代理记账企业进行业务合规性等检查,进一步夯实财会监督职责,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切实做到规范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视察和监督我局改革发展,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是依法依规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二)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对用好新的方式和渠道普法重视不够,资源投入有限,亟需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三、下段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立足财政职能职责,进一步推进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结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对新入职人员实施重点法治教育,深化其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持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交流学习,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结合主责主业助力法治工作。按照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本着保障充分、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注重统筹上级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对政法部门经费保障的合力,并加强对部门规范使用经费的业务指导。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在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行政复议等案件中,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以及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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