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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15 来源: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目标,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财政管理、改革、监督全过程,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天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责任为要,压实法治建设“第一担子”

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生命线和基准线,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拧紧思想“总开关”,局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年内召开专题学法会议2次,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以及财政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深化理论武装,把稳学习“方向舵”。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系统化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三是健全推进机制,夯实履职“责任田”。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要求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以制度为基,筑牢依法行政“规范防线”

以法治化、标准化、透明化为导向,持续优化财政管理体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财政事项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深化政务公开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398条,“12345”热线诉求17件,办结满意度100%。依法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件,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宗。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抽取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重点核查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规范账务处理,提会计信息质量。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参与人大集中评议、座谈交流等方式,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视察和监督我局改革发展,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

(三)以改革为擎,注入财政治理“内生动力”

聚焦财政资金安全与绩效,构建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格局。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预算法》及配套法规为根基,彻底扭转“基数依赖”思维,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紧扣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区重要目标任务,深度开展谋事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论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保”清单和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严格排序保障重点。二是强化财政支撑保障职能。全年安排法治领域财政资金3007万元,重点支持政法部门履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严格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法治经费专款专用、精准高效。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4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3亿元,结果应用于2025年预算编制,核减低效支出2294.71万元。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闭环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让财政资金“精准滴灌”于重大战略与民生领域,以预算治理法治化助推政府行政规范

(四)以普法为媒,营造尊法守法“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一是全员覆盖普法。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方式,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组织会计基础、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专题培训7场,培训财务人员千余人次,提升基层单位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融合实践用法。将法治思想融入财政业务全流程,在预算编制、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环节严格依法履职,确保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局工作人员参与学法考试,参考率与优秀率均达100%。三是推动多元共治。加强财政与人大、审计部门的联动协调,针对教育、卫生健康、征地征收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开展联合调研和绩效评价,构建起多维度、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格局,共同守护好政府的“钱袋子”。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财政改革深化和监管任务加重的形势,兼具财政、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较为匮乏,法治审核、行政执法等专业力量配置与承担的职责尚不完全匹配。

(二)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存在“用时再学”的被动心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破解复杂矛盾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不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创新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仍较多依赖传统讲座和线上平台,形式不够新颖,与新媒体融合不深,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性和互动性有待提升,普法宣传阵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夯实。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系统性、针对性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学用结合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对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渠道的谋划深度尚有不足。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带头尊法学法,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将法治课程作为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带动全局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严守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自觉接受监督,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区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要求,主动认领责任,牵头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整体框架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自觉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法立规,筑牢财政制度“四梁八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确保财政决策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二)以法督权,织密监督执纪“立体网络”。财会监督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财政法治重点领域治理效能。针对工作薄弱方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持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双融双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以法强基,锻造依法理财“过硬队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核心课程,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以队伍法治化助推财政治理现代化。

新征程上,天心区财政局将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智慧天心、融城核心”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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