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 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
1 | 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第六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检查等。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地开展本地区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招投标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 属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对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为:项目申报材料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填报项目息;中央预算内投资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是否存在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项目总投资是否存在大幅缩减问题,或者超出核定的投资概算;是否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规定。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 |
2 | 对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第十条:(三)监督检查代建项目的实施,制止、纠正有关违法行为,或者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 招投标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 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 | 1.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2.合同管理监督检查 3.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监督检查 5.工程建设日常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6.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7.项目移交情况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 |
3 | 对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能源发展科 | 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 1. 备案情况监督检查 2. 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 高风险区段管控情况监督检查 4. 第三方施工监督检查 5. 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6. 涉管道保护两项许可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7. 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 |
4 |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3号)第十六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 招投标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 本级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 | 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核准和备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 |
5 | 对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6号)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一)合理划分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职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工业项目(含能源)、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对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确实难以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和监督缺位。 | 招投标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 本级立项的工业(能源)项目 | 工业(能源)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 |
6 |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分类负责。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修建或者使用的单位负责,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负责。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人防工程的义务。禁止下列侵害人防工程的行为:如擅自拆除、改造、毁坏人防工程;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口和进排风竖井等 |
国防动员工作科 | 辖区内人防工程 | 杜绝侵害人防工程的行为:如擅自拆除、改造、毁坏人防工程;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 | 现场检查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 划执行 |
||
7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 发展改革部门 (县级以上)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 能源发展科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 充电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运行管理与运维保障、充电设备与系统安全运行 充电设备与系统安全运行等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 划执行 |
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监督检查 |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 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 | 备注 | |
1 | 对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 蓝天航油所属1条航油管道,抽查比例100%。 | 管道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防护期管道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年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一次常规检查;不定期开展沿线巡查; “两会”前后、春节、五一、十一、汛期、森林山火易发期、低温雨雪天气易发期等特护期检查 |
能源发展科 | 否 | “双随 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
|
2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 辖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抽查比例10%。 | 充电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运行管理与运维保障、充电设备与系统安全运行 充电设备与系统安 全运行等 |
全年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常态化开展 | 能源发展科 | 否 | 一般检查 | |
3 |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分类负责。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修建或者使用的单位负责,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由投资者负责。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人防工程的义务。禁止下列侵害人防工程的行为:如擅自拆除、改造、毁坏人防工程;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的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口和进排风竖井等 |
辖区人防工程,抽查比例10%。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及安全隐患 | 全年 | 现场检查 | 常态化开展 | 国防动员工作科 | 否 | “双随 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
|
检查监督电话:0731-85899636 |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