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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 : 2021-01-27 来源:天心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7166件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等具体数据。

本部门受理249件行政许可,准予许可249件、不予许可0件、撤销0件。其中,经过听证的0宗。

本部门行政处罚立案0(受案)、结案0 罚款金额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万元。柔性执法0宗,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0宗。

本部门行政强制0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实施行政检查296次,涉及单位236家,个人66人。

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0宗,败复议0宗,败复议率0。被起诉0宗,败诉0宗, 败诉率0

2020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0件。

本部门现有执法汽车2辆,执法记录仪2台,录音笔3支,执法/办案系统1个。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一是各执法科室工作职责、执法人员信息等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将涉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许可决定书等通过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三是将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规范事中公示方面,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明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戴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在推动事后公示方面,主要是按时主动将行政许可的执法案件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通过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巡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由执法单位各室落实专人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法制审核机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在公示执法结果的内容、方式上有待完善,在影像资料的入卷方面不够规范。

二是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法律专业知识上明显缺乏、缺少培训,执法经验不足的情况较多。

三是涉及交通行政处罚及相关的执法权上收后,面临重新修订、理顺“三定”规定,划分职责边界,落实行业管理相关责任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对新形势下面临的行业管理问题进行探讨解析,努力通过教育培训,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决策管理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按照“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就近跑一次,最好一次都不跑”等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本局行政审批职责,规范、制定工作流程,提供格式文书,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理顺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健全本局内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限时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加强依法决策。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依据、起草说明、程序到位。完善重大决策制定制度,做到合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开决策,严格重大决策审查。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检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政务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除特别规定外,公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依申请公开、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相关事项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提升办理、答复满意度。

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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