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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 : 2025-03-17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完善过程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内容

1.幼儿园法定名称;

2.幼儿园登记类别;

3.幼儿园详细地址等信息

二、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范围

全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方式

1.幼儿园必须将需要公示的基本信息提交教育部门备案,经教育部门审核无误后政府网站公示。

2.幼儿园必须设置的基本信息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其中公示内容应包含收费、教师资格证、所有证件、招生简章、标识、幼儿食谱、伙食账、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等相关信息

四、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要求

1.各幼儿园填报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幼儿园要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未按时备案及公示的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教育部门重新报备,区教育局及时在网站上修正更新幼儿园及时更新园内的基本信息公示栏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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