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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天教许〔2023〕6号

发布时间 : 2023-08-29 来源:天心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天教许〔2023〕6号

申 请 人:刘小艳

身份证号码:431*******787               

住址/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建发央玺6栋502

联系电话:136******81

经审查,申请人关于长沙市天心区新启点优创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专家现场评议,本机关决定同意正式设立长沙市天心区新启点优创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决定准予许可内容如下:

学校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新启点优创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长沙市天心区新启点优创培训中心);

学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29号304、305房;

校    长:马艳辉;

举 办 者:刘小艳;

学校类型:培训学校;

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国学、演讲与口才、创新思维、数独);

主管部门: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法人属性:营利性民办学校;

办学规模:核定招生人数为同一时段内80人以内。

申请人收到本决定书及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招生。学校变更名称、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址,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均应报区教育局批准。学校变更章程、校长、法定代表人、理(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和法人举办者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事项,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学校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换证新证手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本机关将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废止手续。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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