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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天教许〔2024〕7号)

发布时间 : 2024-03-27 来源:天心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天教许〔2024〕7号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  请  人:     湖南普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9143*****KQ72    

住址/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9号*****

联系电话:        135****801                        

经审查,申请人关于设立长沙市天心区梦迪堡幼儿园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专家现场评议审核通过,本机关决定同意正式设立长沙市天心区梦迪堡幼儿园。本决定准予许可内容如下:

学校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梦迪堡幼儿园;

学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159号山水洲城小区内;

校    长:刘敏洁;

举 办 者:湖南普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学校类型:幼儿园;

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主管部门: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培训对象:3-6岁幼儿;

核定办学规模:6个班180人以内。

申请人收到本决定书及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招生。学校变更名称、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地址,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均应报区教育局批准。学校变更章程、校长、法定代表人、理(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和法人举办者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事项,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学校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换证新证手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本机关将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废止手续。

学校设立后,必须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学校建设,完善教育教学、安全等设施设备,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对学校的政治安全、生产安全、业务安全和学生管理安全等开展日常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实行台账式闭环管理,直至安全问题隐患消除、销号;必须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增加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必须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优质服务,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安全稳定发展。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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