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天教许〔2024〕12号 )
天教许〔2024〕12号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 请 人:长沙市天心区汉桥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 廖涛
法定代表人职务: 理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3*****5827
住址/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托岭社区市场99号三楼
联系电话: 132*****898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变更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地址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内容如下:
长沙市天心区汉桥培训学校举办者由廖涛变更为张佳;办学地址由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托岭社区市场99号三楼变更至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伊莱克斯大道117号凯富南方鑫城1栋商住楼;拟同意法定代表人由廖涛变更为张佳;理事会成员由廖涛、薛歌、周玖云、颜卫星、张佳变更为张佳、薛歌、张丽娟、张子怡、张丽;监事为陈良。
申请人收到本决定书和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学校变更举办者、办学地址后,必须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学校建设,完善教育教学、安全等设施设备,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对学校的政治安全、生产安全、业务安全和学生管理安全等开展日常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实行台账式闭环管理,直至安全问题隐患消除、销号;必须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增加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员参加培训时要求家长陪同,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必须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优质服务,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安全稳定发展。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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