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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模式即将开启,这四点提醒家长一定要看

发布时间 : 2023-07-04 来源:天心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政策)精神及省市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为孩子减负,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在此对参加暑期校外培训作如下温馨提示

1、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请家长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生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暑期阅读学习和锻炼的时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2、拒绝非法违规行为

长沙市教育局发布的《拒绝参与违规校外培训学生家长倡议书》我们已通过各学校和幼儿园下发,如您未能及时签收,您可以在本文文末附件中获取。根据“双减”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段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根据省、市新政策要求,面向3-18岁中小学生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及其他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应当在2023年6月30日前主动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过渡监管备案登记》。凡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寒暑假、节假日、周末等开展学科培训的,无论该机构是否办理办学许可证,均属于违规培训行为。2023年7月1日起,凡是未在教育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或过渡监管备案登记的培训机构,均属于违规培训机构

3、规避违规收费陷阱

请您务必使用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购课及缴费。该APP内均为证照齐全的机构,通过该渠道缴纳的培训费用会进入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并自动生成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为您的预缴资金提供安全保障。请您务必抵制“折扣”“赠课”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拆分合同的方式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用

4、理性合法消费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您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1830204(天心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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