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教筹许〔2026〕1号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1:杨章财
身份证号码:430******8474
住址:湖南省宁乡市东湖塘镇麻山村新屋里组
联系电话:135****7777
申请人2:梁志军
身份证号码:430******3033
住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103号长沙市耀华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138****5888
申请人3:毛红强
身份证号码:430121*******0752
住址: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团然村梅怡村822号
联系电话:182****3333
申请人4:郑宇翔
身份证号码:430*******2512
住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58号2栋304
联系电话:185****8622
申请人于2026年3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非学科类(艺考培训类)校外培训机构筹设审批事项的申请,本机关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申请人取得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行政许可。本决定准予许可内容如下:
学校名称:长沙市天心区耀华至善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简称:长沙市天心区耀华至善艺术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西临芙蓉南路,北临南六线,南至中福路天心区耀华综合楼一期项目1#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7276.13平方米,最终以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
举办者:杨章财、梁志军、毛红强、郑宇翔;
拟任法定代表人:杨章财;
学校类型: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艺术高考培训;
法人属性:营利性民办学校。
批复的筹设名仅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违规宣传,筹设期间不得招生。筹设期自批复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举办者须依法依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教监管厅〔2023〕2号)、《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4〕31号)、《长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长沙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教发〔2025〕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抓紧推进校园、校舍的建设,如期完成筹设工作。筹设学校达到设置标准,校舍建筑质量、消防、环保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时,应及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正式设立审批手续。若达不到设置标准导致不能正式设立的,相应经济及法律风险由举办者自行承担。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如果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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