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方案
根据天心区教育局局务会会议要求,学校常规审计项目已由天心区教育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天心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审计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56所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情况常规审计。
2、审计期限:40天(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招标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评标办法:评委审核资格后,综合评定两家入围会计师事务所。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事务所参加投标活动以来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3、有相同或类似的执业经验。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天心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1日 上 午 12:00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六、 联系单位:天心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贺沙
联系电话:82235692
七、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编写投标文件的一般规定
1、投标文件一律打印盖章,且不得涂改或增删。
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同时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报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事务所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设立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事务所近三年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9、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
10、选择标段顺序排序,如1、2或2、1.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中标及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的下发。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该中标通知书中写明中标价格。该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合同授予。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期限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天心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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