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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7-27 来源:天心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一:TXCG-202307280048  项目二:TXCG-202307280051

采购总预算金额:项目一:31365000.00元,项目二:31365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项目一:31365000.00元,项目二:31365000.00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轻院路118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3574193353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创谷产业园A3栋1009-1016室

联系 人:宋永洁、苏江林、凌良辉

联系电话:19974894074


(四)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2023年9月-2026年8月局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项目一(湘府路以南片区)和项目二(湘府路以北片区)。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两家专业保安服务公司,为全区局属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要求:

(一)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2、巡逻服务

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

4、守卫服务

负责学校长治久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5、道路管理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

(二)保安服务内容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同意后,做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做好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5、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保安分白班和晚班,白班6:50—17:50,晚班16:30—8:30(白班和晚班有重复交叉时间,要求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全部在岗)。

(三)保安服务标准:

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24小时值守;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火灾发生率为0,车辆丢失率为0;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8、对于进出学校车辆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通行证,对于货运车辆离开学校放行时凭学校管理处开具的放行通知单,并严格查验车载物品品种和数量,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四、保安人员要求

(一)保安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招聘,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备案。保安人员须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1、持保安员证,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3、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原则上保安年龄不超过45岁,男性身高165 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7、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二)上岗形象要求

1、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

2、统一着装,需按季节及时配给保安制服,制服要求干净整洁,无褶皱、大小合身、无破烂。

3、除特殊情形下,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着保安服时,应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

4、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

7、上班时不化浓妆、戴饰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三)保安人员待遇

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实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学校原则不负责提供食宿和其他的一切费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提供食宿。前期保安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五、风险承担

(一)区教育局和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非因招标人和学校过错,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四)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保安公司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合法足额的发票,否则可以拒付。关于每个季度支付具体金额,区教育局将根据《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按照每季度保安人数和学校对保安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对学校幼儿园考核确定为服务不合格的保安,将按考核方案对服务费用予以扣罚。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办理上一季度工资支付业务。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各项社会保险等。

(四)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八、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标单位临时增派保安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并不收取其他费用(注:每年不超过10次,临时增派保安人数不超过总配备人数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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