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及中职学校:
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杜绝校园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校园食堂消防安全
(一)加强食堂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要针对学校食堂消防安全,包括烹饪操作注意事项、如何避免油起火、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明确起火后各员工分工职责,如切断电源、关闭气阀、疏散人员、初期火灾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题教育培训和演练,并制定相关安全预案,责任明确到人。
(二)定期清洗食堂排烟罩、排烟管道
各单位需聘请专业公司每季度对食堂排烟罩、排烟管道清洗一次,并做好清洗记录和台账存档。
(三)配足食堂消防设施设备
各单位要按照其他功能室2倍的数量,对学校食堂灭火器材进行配备,特别重点注意按要求配备燃气自动报警器、燃气自动切断阀、灭火毯、干粉推车灭火器等。
(四)定期开展食堂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对燃气管道、燃气灶、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燃气报警器等进行检修和排查,做好相关台账的登记备查,保障好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老化、设备短路故障等引起电起火。同时要注意保持食堂各部位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严禁将易燃易爆物件放置食堂火源附近区域,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食堂或燃气管道附近。
(五)加强食堂用电安全管理
学校食堂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食堂用水多,要注意不要把水洒在电气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设备若出现问题,应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现场管控措施。不用炉灶时必须先关闭煤气阀,切断鼓风机电源开关,最后切断总气源开关。用完电器后,应关闭电源,拔掉插头,晚上结束营业之后,应确认电源、煤气等设施关闭后再离开。
二、校园宿舍消防安全
(一)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宿舍及值班室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喊话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配齐配足且有专人维护。
(二)应急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宿舍楼道、拐角等部位不得乱堆乱放杂物或者违规搭建,每个楼层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楼梯出口,不得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安全出口、疏散门不设置门槛;疏散门采用平开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设置门禁系统的外门,要保证火灾时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不得封死锁死,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疏散标识。
(三)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和安装宿舍床铺、空调等设备,并实行专人维护
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插 座外,不装不留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插线板串接用电,不得使用不符合3c强制认证的插座转换器。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如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吹风机等电器。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严禁使用酒精炉、酒精火锅,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
(五)严格管理校园电动车停放
各单位需统一电动车停放地点,禁止电动车(含平衡车、电动车电瓶)乱停乱放、进入室内,或者从宿舍拉线给电动车充电。
(六)加强落实防火巡查制度
有寄宿生的学校、幼儿园应按至少每两小时一次的要求组织开展每日夜间防火巡查。
三、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等重点部位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喊话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配齐配足且有专人维护,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验室
1.各单位应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准。
(二)计算机房
1.机房内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和生活用电加热器等。
2.除与机房工作相关的少量物品外,禁止存放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3.机房内维修机器使用的酒精、丙酮等易燃溶剂,应严格控制,每次带入量不得超过100克,随用随取;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品擦拭、清洗带电设备。
(三)图书馆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内,馆内应有禁烟标志、防火等标志。
2.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的电源。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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