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和学校财产损失。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长沙市天心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 工作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实行分级负责,在天心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机关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全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任务。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成 员:党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管理科、规划建设科、学校安全科、监督审计科、社会教育科、教育督导室、阳光服务中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考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教育后勤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安全科。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全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开始和终止。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
(3)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
3.各相关科室职责
学校安全科:牵头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负责相关预案的编制,负责指导、协调涉学校涉教师涉学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及法律事务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值守安排。
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通知发布。负责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及应对、政务宣传等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指导处理校舍安全、建筑工地事故等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督促重点学校配置好自备电源。
基础教育科:负责发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临时休课放假的通知,合理组织学校进行线上教学;负责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等应急工作。
社会教育科:负责发布幼儿园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临时休课放假的通知。负责督促各幼儿园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教育。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负责发布民办培训机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临时休课放假的通知。负责督促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教育。
财务管理科:负责全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经费保障。
监督审计室:根据事件的性质提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二级机构、各学校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人员准备
成立30人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二)资金准备
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准备,遇有情况能及时保障到位。
(三)物资准备
根据应急队伍人数配备相应防灾自救器材和抢险救援物资。
四、预警
天心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上级部门发布的强降温降雪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内网平台、自媒体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发出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命令,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
(二)启动程序
接到天心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的命令后,全区教育系统迅速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等级。
(三)组织领导
由天心区教育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各单位根据本级预案,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的防灾救灾工作的同时,准备充足的生活保障物资和设施,为学校成为应急避难救援场所做好相应准备。灾后做好本单位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恢复和重建
(一)善后处置
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向区教育局报告。
(三)恢复重建
各单位将本单位受损情况书面报规划建设科,经局领导审批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恢复重建。
七、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或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
2.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事态扩大或其他次生灾害的。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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