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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4-26 来源:天心区民宗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区民宗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行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现状及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深化民族团结教育;负责民族成份的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初审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任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0个二级机构及1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二级机构;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8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政府雇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天编委发(2019)2号中共长沙天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机构改革涉科技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不再保留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根据天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天心区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业务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7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0.45万元,主要是民族工作有关文件要求需增加工作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4.23万元,人员的增加导致基本保障工作经费增加36.2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7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50.45万元,主要是民族工作有关文件要求需增加工作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4.23万元,人员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6.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71.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5.8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民族支出18.06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方面;宗教支出16.89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安全维稳、维护、服务管理、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方面;党建经费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工作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24万元,上升0.33%,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增加工作经费导致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民宗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区民宗局整体支出171.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35.8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天心区民宗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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