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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为有效推进法治天心工作,天心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法治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渗透到每一项工作中,以法治创建促进工作发展,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我局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领域的普法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方案,分工负责;有统有分,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和总结,各业务处室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管理和业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普法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有力地保障了农业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梳理法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本年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农业农村会议4次,得到相关领导和区主管领导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制定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实施。

2、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进一步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提升学法用法能力。

3、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讲评、同考核。

(三)注重面向公众,深化“法律六进”。

1、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2020年11月13日,天心区农业农村局在南托街道南托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等方式,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此次活动共出动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主动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自觉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2、天心区农业农村局采取培训、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使全体动物防疫人员和辖区养殖户、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学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采取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的形式,积极推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2020年开展兽医服务进社区等公益活动6次,出动专业技术人员90人次,完成犬猫狂犬病免疫11853只(含涉农街道、行政村4350只),大力进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

(四)创新普法手段,建设法治阵地。

1、充分利用依法行政过程开展普法。一是利用行政审批过程开展普法。在受理申请和许可证发放过程中,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利用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过程开展普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向被检查对象充分说明抽查法律依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违法事实,违反具体法律法规章节条款,以及作出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等。三是利用纠纷调处开展普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其周围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等优势,构建新媒体普法新格局。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1、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如法网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对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普法水平。

2、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

3、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4、制定并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宣传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络法治宣传还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越来越重视网络新媒体宣传,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宣传模式,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二是由于农业农村普法对象点多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接受能力不一,普法难度较大,影响和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度和效果。三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新形势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三、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法治意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梳理法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4次,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二)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为规范天心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天心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并在天心区农业农村局官网予以公示。

2、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加强考核,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进一步提高了党组依法决策水平。

(三)坚持学法守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和规定,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彻底清理,并及时把清理的情况向区政府汇报。

(四)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7月1日,天心区农业农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唐文东为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详细解读。2020年10月16日,局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70人次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并进行积极转发转载。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根据行政职权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天心区公共信息信用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等。自2019年以来,共公开行政执法事项164项。2020年,共公示办理的行政许可29起,同时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等事项都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及时了解信息。

2、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进行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及时更新音像记录装备。严格影像记录管理事项,建立和完善执法台账、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3、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

(六)突出普法重点,强化学法用法

1、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带领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采取拉横幅、板报、发放资料、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与农林水利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绿心保护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新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等优势,构建新媒体普法新格局。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

2021年,我局将紧密结合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扎实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继续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行政诉讼的指导作用,邀请法律顾问来我局举办法制讲座,让律师对协议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签订的协议规范合法,完善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管理。

(三)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农业执法机构改革已完成,明年将进一步优化执法体系,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加强宪法法律、民法典法治宣传,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五)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六)强化监督,确保政府公开落实。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治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工作,积极公开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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